[佑昌宮助學金]申請辦法

社團法人中華呂純陽祖師道法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在呂祖指示下為鼓勵學子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,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,成為國家、社會有用之才,特訂定[佑昌宮助學金]

· 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

一、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,對象:

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(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),因下列情形導致就學困難者。惟年滿20歲(含)以上者、研究所以上學生、延修學生、軍警校學生、推廣教育學生、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助學對象。

  • 因父、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、罹患重大病、失蹤、服刑、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。
  • 單親、隔代教養、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。
  • 由本會於佑昌宮助學金審核通過之學生中,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

二、助學金額:

A.一般助學:

  • 國小組:經評選後,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  • 國中組:經評選後,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  • 高中(職)組: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)經評選後,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。
  • 大專組:(含五專四至五年级及二專、二技、四技、大學部學生)經評選後,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
B.長期助學:

『長期助學之學生,申請後由本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,最長得助學至高中(職)畢業』,每學期發放一次。

  • 國小組:每名每學期發放新台幣貳仟元整,持續助學。
  • 國中組:每名每學期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,持續助學。
  • 高中(職)組:每名每學期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,持續助學。

續期發放條件:

  • 完成每學期所規定之義工時數及1封感謝信(至少一百字),藉以培養學生感恩之心。

義工時數/每學期

國小  8小時

國中  12小時

高中  20小時

  • 每學期要附學校成績單與出勤獎懲紀錄,成績至少60分以上,曠課或被懲處者(記警告或大小過),則取消資格。
  • 我們要幫助的是認真讀書品德優良的孩子,可以請假,但不能曠課。

· 申請條件(請務必詳閱)

  •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,除第5、6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,若有未齊全者,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。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内補齊文件者,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。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。
  1. 助學金申請書(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,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)
  2.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)
  3.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腾本(需有記事欄)
  4.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(凍結戶、警示戶、結清戶可使用)
  5. 當年度中/低收入戶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。
  6. 近期所發生災難、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(如死亡證明書、醫療診斷證明書、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)。
  •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,可由學校轉介申請『社團法人中華呂純陽祖師道法協會急難救助』專案辦理。
  • 已由學校轉介獲得本會急難救助者,如確有助學需要時,亦得申請本助學金(需依程序評估)。
  • 本助學金之申請,一户以一名為原則,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(含)以上者,得增加一名(請同信封郵寄) ,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。
  • 通過審核助學款將依國稅局規定申報所得。
  • 申請書下載:  助學金申請書.pdf    助學金申請書.doc

· 審核程序

本會依本辦法之宗旨設立『審核小組』,以公正、嚴謹方式審核申請案件,審核程序分為:

一、收件:檢视申請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(一律以A4紙裝訂),證件未全者通知補件:不符資格者、申請書空白未填寫者,或未以A4紙裝訂,不予受理及退件。

二、審查:由本會審核小組依各類別及申請書所附資料,進行家訪後,確認資料是否齊全並核實內容是否屬實,審核通過合格者將予以通知。。

三、核定 由本會審核小組審查合格名單後,由理事長核定助學名單。

· 申請時間、頒發時間:

一、申請時間:

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午5點止,逾時不受理。(以郵戳為憑)

二、頒發時間:

頒發方式:經審查合格者擬每年6月1日通知(Email/電話通知及粉絲專頁公告),並於每年度佑昌宮宮慶日 (農曆5月20日)現場發放。

· 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同意後實施,並報請內政部備查,修改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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